Licensing Management Platform 允許您檢查系統在最近 90 天內已自動傳送的電子郵件,並將其重新傳送給您或您的客戶。這樣,收件者便可從資料庫取得和使用最新資訊,或者在使用者找不到原始電子郵件時收到另一份範本。
- 按一下「 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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搜尋已傳送的電子郵件。您可以指定下列任何一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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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送電子郵件通知之時間的日期範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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範本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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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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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郵件類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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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選取電子郵件。
- 按一下「傳送」。